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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文化馆职能简介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
3、培训各类艺术人才。
4、从事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及文化交流等。
(二)县文化馆2021年重点工作
1、组织协调办好“2021年元旦新春系列”演出活动。
2、组织协调办好“石海民乐团音乐会”“乘着歌声的翅膀”校园歌手大赛等馆办活动
3、完成好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下达的“送文化下乡”演出任务。
4、办好七夕、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的各项活动
5、办好各类主题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6、继续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各项组织、考务工作
7、继续落实好文艺辅导员进社区制度,深入全县各乡镇文化站、各社区进行定期指导、辅导
8.继续开展好免费开放培训班的各项培训工作
9、抓好全县业余文艺创作,通过各类展演、赛事挖掘优秀艺术人才,积极联系掌握各业余文艺团体,参加县、市、省各类文艺演出及赛事。
10、积极配合各乡镇乡村旅游活动,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11、做好党务、档案、综治、维稳工作,完成好文广旅局以及上级部门临时安排布置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文县文化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单位性质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县文化馆2021年收支总预算242.4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文化馆2021年收入预算24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文化馆2021年支出预算24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1万元,占99.01%;项目支出2.40万元,占0.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化馆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4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4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2.4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06万元,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文化馆2021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31万元,占79.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6万元,占8.85%;住房保障支出28.64万元,占,11.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8.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3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化馆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县财政。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预算已经很少,已经没有下降空间)。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0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截止目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专项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化馆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化馆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兴文县文化馆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文化馆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文化馆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文化馆部门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兴文县文化馆的基本支出和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 2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表6-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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